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浙江东业传动机电有限公司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台电机铝壳、10万台减速机铝壳、30万套转子坯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东业传动机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温岭市东部新区二十五街19号
项目主要变动内容:
1、建设规模
原审批年产5万台风机、20万台电机、10万台减速机,目前实际年产4万台风机、16万台电机、8万台减速机,产能尚未达产,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2、生产设备
企业现状设备较环评审批主要新增了1个手工喷枪、1个真空浸漆机及1个水性喷漆室,企业新增水性喷漆室是因为企业原审批喷漆全部采用油性漆进行喷漆加工,目前企业进行油漆源头替代,部分采用水性漆进行加工,油漆总的用量在原审批范围内;企业新增了一个真空浸漆机,主要是企业为了不同种类规格的定子进行浸漆使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3、生产工艺
现有实际工艺对照原审批取消批灰打磨、柴油清洗防锈工序。喷漆由全部油性漆改为部分油性漆、部分水性漆,其余工艺均未发生变化。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3、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变动情况具体新增部分为水性喷漆采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根据上文分析,会产生少量喷淋废水,企业现状实际废水总量在原核定量范围内。另外企业喷塑固化废气和柴油燃烧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减少排气筒数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环境保护措施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项目目前实际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具体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5日(3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东业传动机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军平
电 话:13906564575
联系我们
浙江·杭州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座b1-1001室